关于加强各栏目主管、各版块版主
互联网络信息服务管理知识的通知

 

致枫林在线论坛各栏目主管、各版块版主:

  依据国家通信管理局《关于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管理的通告》中的相关规定,本网站现开展自查工作,并针对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进行整改。为了更好地完成本项工作,现要求本网站管理人员(网站负责人、论坛各栏目主管、各版块版主)认真学习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以及本网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相应的具体管理办法。

  学习内容如下,内容重要!

(一)国家有关法律政策

《关于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管理的通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二)本网站有关规定

《枫林在线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用户许可协议》(服务条款)

《论坛管理章程》

《版主管理条例》

《认证用户管理办法》

  本网站各位管理人员务必仔细学习以上文件。本网站将择期组织相应知识的考核,请认真对待。

  特此通知

 

枫林在线 
200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