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暗的说唱这件事究竟该怎么处理,我想先给几个以往的例子:
一个是“我爱药理版”曾经在枫林视点攻击医学院其他专业,封禁“枫林视点”版块发帖权
7天
一个是G蛋白曾经的事件,就是在中日问题上开了个不太合适的玩笑,没有人身攻击,于是
有人认为这样的人是“汉奸”,攻击他是应该的。事实是G蛋白没有任何违反站规的地方,
只是发表了自己比较极端的看法,而攻击他的人理因被封,尽管那时G蛋白民愤很大,也不
能因此封人。
第二个事件和“阴暗的说唱”的事件非常相似,所不同的是“阴暗的说唱”的确发表了侮辱
性的言辞。再看看他侮辱攻击的是谁?不是直接攻击这里的网友,而是球队。说白了就是以
一种不文明的方式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然而这种情况以往屡见不鲜。那些骂日本人是猪的,
要杀光日本人的,以及骂FD的,说“光华上一群SB”的……难道就不如这过分?这种事我相
信在任何有讨论的版面都会有。如果说这是“挑衅”,那么类似的挑衅以往在讨论两校合并
问题时也有过,有人用很刻薄的语言讥讽“上医派”,于是医学院的同学就忍不住骂人,一
般情况下在没有涉及对论坛上用户直接的人身攻击时,所作的处理最多是删贴,然后尽量的
去晓之以理稳定秩序。但是,为什么不简单地照一句“个人用户不得发表可能激起各单位、
团体、组织之间矛盾的具有挑衅性质的帖子”就把这些人全封了?各位站务和仲裁,你们仔
细地想过没有?
另一个问题是,是不是只要有人引起争端就应该被人身攻击,而最大的责任由他一个人来负
?用户许可协议上说“用户单独承担发布内容的责任”,在这里就是:那些扩大争端的人身
攻击帖子直接的责任人应该是发帖人本身。阴暗的说唱只需对他自己的言论负责,这和G蛋
白事件的道理是一样的。
真正的“法治”是远远超出简单的是非判断的,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能够积累以往的经验,
行成一个衡平的自洽的体系,能使一个案例的处理适用于其它所有类似的情况,以弥补规定
无法顾及的各种具体情况。并且要注意到,如果采用过严的尺度,那么被追究将是大部分人
,最后受损害的是这个论坛的言论热情。所以说这次的处理不是孤立的,这次的处理尺度与
以往的惯例相抵触,并且会直接影响以后类似情况的处理。因此更要慎重。
在论坛管理上,站务应该有独立的判断能力,而不是把仲裁的话奉若经典想都不想就执行,
否则就变成了仲裁操纵站务,根本无法实现相互的独立性。
这件事发生后我看过全部回收站的帖子和投诉争议的帖子,还有POPO发给每一位站务的述职
报告,并且和POPO聊过。我觉得对事情最了解的应该是当事人以及版主,不是高高在上的仲
裁和站务(何况仲裁委员会有没有经验还是个问题)。对于版面应该怎么管,以往的尺度如
何,一个负责任的版主远比站务和仲裁清楚得多。所以版主的决定是值得尊重的。你既然说
了版主的处罚结果较合理,又给了个完全相悖的处罚,叫版主们以后怎么掌握尺度?
本来看到这些事更本不想说什么了,更增加了离开的念头而已。随后有人提出来,就觉得不
吐不快。站务如果真的是个独立运作的体系,那么不仅这次的处理,以往这类未经正常程序
作出规定都应该撤销,比如主题193849 206784,包括那次LEAF自己封自己的无聊规定。
最后说一句,重新选举站务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实现法治,别又走到原来的老路上去。
~~~~~~~~~~~~~~~~~~~~
~~~~~~~~~~清斯濯缨,濯斯濯足~~~~~~~~~~
~~~~~~~~~~智者乐水,仁者乐山~~~~~~~~~~
~~~~~~~~~~~~~~~~~~~~
~~~~~~~~~~~~~~~~~~~~
※作者已于 2004-05-28 17:54:25 修改本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