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学院2003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操作规则
一,奖学金评定参照标准:
《复旦大学学生评优评奖评定方法》及《复旦大学奖学金管理条例》
二,评定对象与标准:
2002-2003学年在校学习的本科生;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择优综合
评选。
三,评定原则:
奖学金评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四,评定等级与比例:
2002-2003学年奖学金,比例如下:
等级 占学生总数百分比 01基础
一等奖 3% 1
二等奖 12% 3
三等奖 25% 8
五,德智体综合测评=品德评定分×20%+智育分×80%
智育分包括:必修科成绩,选修科成绩,体育成绩
按照专业与年级的不同,本年度奖学金评定单位划分为9个。即:
99法医;99基础医学;00法医;00基础医学;01临医七年制;01五年制及法医
01基础医学;02临医七年制;02基础医学,法医
六,参加本年度奖学金评定的资格:
一学年中无违反校规;
品德评定等级在良以上;
必修课成绩无补考记录(选修课成绩补考记录除外)
本年度体育成绩及格
七,获各类奖学金等级的评定标准:
1.一等奖学金:学生在本学年综合测评中,名次在同一测评单位中的前6%以内,并同
时具备下列条件:
品德评定等级为优;一学年必修课各单科成绩绩点在2。0(含2。0)以上。
2.二等奖学金:学生在本学年综合测评中,名次在同一测评单位中的前20%以内,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品德评定等级为良上以上;一学年必修课各单科成绩绩点在1.7(含1.7)以上。
3.三等奖学金:学生在本学年综合测评中,名次在同一测评单位中的前40%以内,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品德评定等级为良以上;一学年必修课各单科成绩绩点在1.3(含1.3)以上。
八,单项奖学金申报条件及步骤:
1.符合本年度奖学金参评条件,并在某一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2.本人自愿申报--辅导员初审--学院终审择优综合评选--公示
医学院学工组
2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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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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