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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0631] 主题: 对文章数超限的处罚标准的意见 | 
| 作者: little (渺小) | ||
| 标题:  对文章数超限的处罚标准的意见 | ||
| 来自: 221.137.*.* | ||
| 发贴时间: 2004年10月03日 17:06:42 (UTC +08:00) | ||
| 长度: 348字 | ||
|     全站一天内发文数超过40篇(被删/移帖按2篇合并计入)者,封全站发帖权7天起,每
超1篇加一天。
    例如:
    有人一天发文50篇,应该封16天(50-41+7)。
    有人一天发问38篇,收录文摘1篇,因违反站规被删5篇,应该封7天(38-1*2+5-41+7)
。
    封全站发帖权最多不应超过90天。
    以上标准是为了在执行处罚时有一定的依据,站务执行时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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